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 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真实、可靠,现将我校 2017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更新及就业统计核查工作说明如下。 一、已就业2017届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 1、核查对象:派遣库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升学、出国等已落实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见附件1)。 2、核查内容:确认毕业生就业状态(包括是否就业、是否变更工作单位,毕业生联系方式是否更换(关系到第三方核查的响应率);如有变化,请参照附件3更新就业数据。 3、核查方式: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查询(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电话联系),了解毕业生是否真实就业。 二、2017届毕业生的就业数据更新 各学院要对目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见附件2)进行逐一摸底排查,了解其就业现状及需求,敦促学生及时提交各类就业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及时更新就业数据(见附件3),依法依规统计报送就业数据,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要强化保密意识,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外的其他用途。 三、日程安排 1、12月5日至12月15日,各学院开展就业自查,收集相应证明材料,并于12月15日下午五点前向就业办报送自查报告及毕业生就业材料及数据统计表。 2、12 月16日至12月20日,学校将核查后的毕业生就业数据更新至省级派遣系统,同时接受省就业中心第三方核查。 四、其他说明 1、各学院在就业材料核查时,先进行规范性核查,然后再进行真实性核查。 规范性核查:核查就业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填写是否规范,数据统计表(见附件3)中的每项就业数据是否填写规范,是否有对应的证明材料。 真实性核查:核查毕业生是否真实就业。 2、各学院要真实、准确、及时准备和上报核查材料,要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真实性负总责。学校核查情况和省就业中心核查情况将成为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依据。省就业中心最终核定的就业率为各学院本年度目标考核的就业率。 附件1:就业状况真实性核查对象数据库 附件2:就业状况更新对象数据库 附件3:毕业生就业数据批量导入电子版模板 就业办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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